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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中心学者观点】季烨|推进对台管辖 大陆越做越充分
发布时间:2025年11月10日 点击数:

【学者简介】

季烨
厦门大学台湾研究中心研究员、基地重大项目负责人;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法律研究所教授,博士生导师,副院长,涉台外交研究中心主任;国家级“2011计划”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秘书长,哈佛大学费正清中国研究中心访问学者,《台湾研究集刊》副主编,《两岸关系法制评论》共同主编,主要研究领域为两岸关系法律与政策、国际法理论与台湾对外关系、对外贸易与投资法,主持国家社科基金、中宣部、教育部、司法部、中国法学会等省部级以上纵向课题10余项,出版个人专著1部,独立在台湾研究》《世界投资与贸易杂志》(The Journal of World Investment & Trade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,曾三次获得全国台湾研究优秀论文奖,以及福建省第十一届社科优秀成果奖,厦门市第十一次社科优秀成果奖,厦门大学台湾研究创新奖和厦航奖教金。主要学术与社会兼职:中国法学会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理事,福建省及厦门市青联委员。

【核心观点】

厦门大学台湾研究中心教授季烨在“中华传统文化与两岸命运共同体建设”论坛上表示,中国政府在属人、属地、涉外等方面对台湾都拥有管辖权,但现实因素限制下,中国政府未完全行使对台管辖权,恰是“一国两制”承诺和空间所在。
首先,推进对台管辖权,源于民进党罔顾一中法律基础。季烨首先指出,之所以研究中国政府对台湾的管辖权问题,源于赖清德就职以来不断强化“两国互不隶属”的“新两国论”,在“团结十讲”中更加明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从未拥有或者统治过台湾。针对2024年5月份大陆两高三部的“惩独22条”,台陆委会表示大陆对台没有司法管辖权。季烨认为,中国政府对台湾的管辖权有坚实的法律基础。2008年,国民党主席吴伯雄在会见大陆领导人时明确表示,两岸的体制和法律都体现了一个中国、反对“台独”,这不仅是国共两党的共识,台湾地区现有规定也有体现,包括“中华民国宪法”以及“宪法增修条文”和“两岸人民关系条例”,但民进党当局罔顾上述规定。
第二,大陆推动台胞享同等待遇,体现属人管辖权。季烨认为,中国政府对台湾的管辖权问题已经在实践中得到充分展开,首先是属人管辖权。属人管辖权是管辖权的主要方面。除了义务,在权利方面。自2017年以来大陆连续推出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的若干措施,核心精神是对于台胞台企的同等待遇。季烨认为,中国政府对台湾的管辖权问题已经在实践中得到充分展开,首先是属人管辖权。属人管辖权是管辖权的主要方面。除了义务,在权利方面。自2017年以来大陆连续推出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的若干措施,核心精神是对于台胞台企的同等待遇。
第三, 从“杨智渊案”到水域治理 体现属地管辖权。季烨表示,在属地管辖方面,近年来两岸斗争更加激烈,2022年佩洛西窜台后,大陆突破了所谓“海峡中线”,去年厦金海域2·14撞船事件后,大陆打破了所谓的“禁限制水域线”,这些都是属地管辖权的重要表现。他举例说,大陆对台湾居民杨智渊进行了分裂国家罪行的调查,该案与以往不同的地方在于,以往案件是因为有台湾居民在大陆搞破坏,而杨智渊是在岛内从事分裂活动。后来大陆方面根据法律进行了阐释,说明在维护国家安全和国家统一方面,即便在岛内从事分裂活动,大陆仍然可以根据刑法行使司法管辖权,同样是属地管辖权的重要表现。季烨指出,管辖权还体现在涉外领域,例如遣返、引渡和隐私保护,以及参与国际组织和国际活动,这些都是中国政府对台管辖权在涉外领域的具体表。
大陆未完全管辖台湾 恰是“一国两制”承诺所在。季烨表示,基于现实,两岸尚未完全统一,仍处于政治对立状态,我们无法对台湾行使完全管辖权。他强调,虽然许多方面没有行使管辖权,但它恰恰是“一国两制”承诺的具体表现。季烨表示,近年来中国政府在对台行使管辖权方面做得越来越多、越来充分,这是民进党逼迫的结果。马英九执政时期,两岸在这方面没有冲突对立,在涉外领域的属人管辖、遣返等方面,两岸可以进行协商。但2016年以来,两岸不仅无法协商,而且随着“台独”活动增多,大陆只能采取反制措施,将对台实际管辖、实际控制做得越来越多、推得越来越前。

(编辑:徐崇花复核:汤若妍; 责编:陈先才;编审:张文生 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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