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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中心学者观点】季烨 霍俊先|《反分裂国家法》的法律性质与实践特征
发布时间:2025年09月11日 点击数:

【专家简介】

季烨

厦门大学台湾研究中心研究员、基地重大项目负责人;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法律研究所教授,博士生导师,副院长,涉台外交研究中心主任;国家级“2011计划”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秘书长,哈佛大学费正清中国研究中心访问学者,《台湾研究集刊》副主编,《两岸关系法制评论》共同主编,主要研究领域为两岸关系法律与政策、国际法理论与台湾对外关系、对外贸易与投资法,主持国家社科基金、中宣部、教育部、司法部、中国法学会等省部级以上纵向课题10余项,出版个人专著1部,独立在台湾研究》《世界投资与贸易杂志》(The Journal of World Investment & Trade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,曾三次获得全国台湾研究优秀论文奖,以及福建省第十一届社科优秀成果奖,厦门市第十一次社科优秀成果奖,厦门大学台湾研究创新奖和厦航奖教金。主要学术与社会兼职:中国法学会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理事,福建省及厦门市青联委员。

【作品导读】

《反分裂国家法》的法律性质与实践特征
文/季烨 霍俊先
核心观点:从法律部门的角度来看,《反分裂国家法》由全国人大根据宪法制定,是重要的宪法相关法,具有权威性、主权性和全国性。从立法功能的角度看,《反分裂国家法》是解决台湾问题、推进祖国完全统一进程的基本法。20年来,在《反分裂国家法》的指引下,国家不断丰富完善“以法惩独”制度体系,在依法惩治“台独”分裂活动、反制外部势力非法干涉、深化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和推进祖国完全统一方面不断取得新进展。《反分裂国家法》的实施以法治为引领,坚持综合施策和精准打击,已成为党和国家成功运用依法治国方略的生动典范,并为探索“两制”台湾方案提供了实践资源和制度空间。从法律部门的角度来看,《反分裂国家法》由全国人大根据宪法制定,是重要的宪法相关法,具有权威性、主权性和全国性。从立法功能的角度看,《反分裂国家法》是解决台湾问题、推进祖国完全统一进程的基本法。20年来,在《反分裂国家法》的指引下,国家不断丰富完善“以法惩独”制度体系,在依法惩治“台独”分裂活动、反制外部势力非法干涉、深化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和推进祖国完全统一方面不断取得新进展。《反分裂国家法》的实施以法治为引领,坚持综合施策和精准打击,已成为党和国家成功运用依法治国方略的生动典范,并为探索“两制”台湾方案提供了实践资源和制度空间。
关键词:反分裂国家法》;反“独”促统;融合发展;“两制”台湾方案;
 *本文刊载于 《台湾研究集刊》2025年第3期 感谢作者授权


(编辑:徐崇花复核:汤若妍; 责编:陈先才;编审:张文生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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