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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中心学者观点】陈先才 | “以法惩独”警告“台独”勿心存侥幸
发布时间:2025年03月20日 点击数:

学者简介:


陈先才


厦门大学台湾研究中心主任、厦门大学文科实验室“两岸融合发展与国家统一政策模拟实验室”主任、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民进党研究中心主任、厦门大学南强重点岗位教授、博士生导师著有《台海危机管理模式研究》《台湾地区智库研究》《两岸非传统安全合作》《“台独”风险》《“台独”组织》等著作;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《“一国两制”台湾方案研究》、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《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中的非传统安全》等多项科研项目;在涉台学术刊物《台湾研究集刊》《台湾研究》等发表学术论文近百篇


核心观点:


近日,大陆举办《反分裂国家法》实施20周年座谈会,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、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赵乐际出席并讲话。2005年,《反分裂国家法》出台实施之际,正是时任台湾地区领导人陈水扁肆无忌惮操弄台独、拉抬个人声势最凶之时。《反分裂国家法》出台后,迅速发挥反促统的作用,有效震慑台独”的嚣张气焰。如今赖清德欲仿效陈水扁,重施故伎,但在《反分裂国家法》强大法律约束下,必定重蹈覆辙。

20年来,《反分裂国家法》全面实施,牢牢把握两岸关系主导权和主动权,进一步丰富完善“以法惩独”的制度体系,坚决开展反分裂反干涉重大斗争,持续完善增进台湾同胞福祉的制度和政策,有力维护一个中国原则,推动反“独”促统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。“以法惩独”的制度体系体现大陆的法治精神。

去年6月,《关于依法惩治“台独”顽固分子分裂国家、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》(简称“22条意见”)发布。“22条意见”对“台独”顽固分子分裂国家、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依法惩处措施,是全面依法治国在推进祖国完全统一进程中的具体运用。相信未来如何惩治“台独”分子,如何维护广大台湾同胞的利益,大陆在相关的法律制度建设方面会更加完善,更加具有针对性。

《反分裂国家法》为国家统一奠定法治基础,做好法制保障;同时也是定“时”,一旦“台独”分子触犯,就为其覆灭按下了倒计时。 厦门大学台湾研究中心主任陈先才称,相关内容纳入了中央政府的法律规范之中,警告意味十足,是在提醒“台独”分子切勿心存侥幸。






(编辑:徐崇花复核:徐崇花; 责编:汤若妍;编审:陈先才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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